区文旅局负责人解读《南谯区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27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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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南谯区文旅局发布了《南谯区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南文旅发〔2022〕28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政策依据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全市文化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及消防事故发生,根据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的通知》(滁南安办〔2022〕18号)要求,结合我区文化旅游工作实际,现决定在全区文化和旅游领域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工作。

    二、实施方案政策要点

    主要包括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范围及重点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五个方面的内容。现在主要讲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范围及重点工作内容。

    (一)公共文化场馆、文化娱乐场所:包括各级各类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影院,实体书店等。重点排查整治: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并运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会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否修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每半年一次)组织演练。

    2.消防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测;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线路,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未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

    3.食品卫生安全。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及提供售卖食品、小吃等餐饮服务的公共文化场馆是否落实食品卫生有关措施,是否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负责餐饮服务的员工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是否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区等。

    (二)A级旅游景区。重点排查整治: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并运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是否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会熟练操作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否制定游客流量管控方案;是否修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

    2.特种设备安全。是否建立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登记和检查制度;是否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

    3.消防安全。(参照公共文化场馆消防安全相关内容)山岳型旅游景区要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纳入重点排查整治范围。

    4.旅游安全。是否抓好景区内漂流、游水、游船等项目的安全监管,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网红景点等关键部位开展全面细致摸排并及时整改。

    (三)旅行社。重点排查整治:证照是否齐全,安全规章制度、旅游服务规范制度、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制度、安全报告制度等是否健全;旅行社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否安全;是否履行告知义务;是否采取了安全保障措施;对特殊群体是否履行了特别的安保义务;旅游客运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与有合法资质的旅游客运公司签订用车合同,是否落实导游专座等。

    (四)星级旅游饭店。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参照公共文化场馆重点排查整治相关内容)

    (五)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生产类企业:包括各类文创产品生产制作企业、广播电视器材生产企业、出版印刷企业等。重点排查整治: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参照公共文化场馆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相关内容)

    2.消防安全。(参照公共文化场馆消防安全相关内容)

    3.特种设备安全。是否建立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登记和检查制度;是否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

    (六)农村房屋。对人员聚集或用作经营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农家乐、民宿等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开展排查,主要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低、建筑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失修失养严重、超负荷使用现象;是否存在违法改建、扩建等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公共场所建筑;是否存在违规新建及对原有建筑物改建、扩建、加建等行为的安全隐患。

    (七)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安全。重点排查整治:是否落实《舞台机构刚性防火隔离幕》等国家标准;是否制定演出、群众文化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人员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八)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重点排查整治:(1)供配电系统是否符合总局对该级该类播出单位要求,提倡所有设备符合双回路、无单一节点、不同路由供电设计,供电状态有远程监测监看。(2)播出控制系统、切换系统、监听监看系统等是否符合要求。(3)信号源是否安全可靠,地面数字电视、有线电视、调频广播等节目应具备至少两路不同传输路由的信号源,主备信号可实现自动切换。(4)供电、信号源、播出系统拓扑图是否符合要求;发射铁塔是否按计划检查运维;消防、电力和防雷设施第三方年检材料是否齐全。(5)机房及技术系统设施是否保持整齐、清洁、标识清楚;是否开展设备日常运维、巡检工作,做好备品备件储备,对老化和没有厂商质保维护的设备,不能及时更新的要进行登记造册,制定保障预案。(6)是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到各节点、各设备应急预案针对性强,操作流程清楚简捷。是否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测试各单位应急预案、应急措施、上下游单位协调联动、网络安全防护的实效性,提升安全播出应急处置能力。(7)是否建立市监听监看分中心,建立自台监听监看系统;是否完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值班、巡检等制度。(8)是否成立网络安全领导机构,明确分管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和专职信息安全员;播出、传输、覆盖信息网络系统是否进行等级保护测评;系统登录是否做到每人使用独立的账号、密码;是否有科学、有效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是否建立信息通报机制。(9)是否落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责任制,完善各类管理制度。

    (九)办公区域。重点排查整治:办公区域水、电、气等消防安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紧迫性、复杂性、严峻性、高危性,切实加强对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立即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各担负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责任的股室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加强排查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及时上报重大情况和典型案例。

    (三)强化协作。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会同公安、交通、应急、消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文化和旅游行业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由有许可权的部门实施监管和处罚。

    (四)及时总结。各地、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股室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党的二十大结束后将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检大整改工作总结报区文化市场管理中心。电话:3901087 ;电子邮箱:10531459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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